沐 恩 之 家 申 請 須 知
沐恩之家(以下簡稱本家)是專為戒癮而設立的基督教福音戒治機構。所以,不靠藥物,不憑己力,只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力量,來戒除對物質濫用的強迫性行為。每天有聖經研讀和禱告時間,生活中應尊重工作人員的勸告和遵守本家所定的規則,並且和其他戒治者互助互重。戒治者須符合以下各點,方可獲准入住本家接受幫助。
1. 有意願戒治者請先打電話詢問;協談通過後須至醫院體檢六個特殊項目 (包括:梅毒、愛滋、肺結核、B型肝炎、C型肝炎、心電圖),將體檢表傳真至07-7230601,由同工安排入村面談時間。面談時必須有家屬或盡全力支持戒治者的人陪同面談。
2. 辦理入村手續,需至本家行政辦公室(苓雅區中正1路372號12樓之3)並繳交保證金、大頭照3張、印章、出監所證明、身分證及健保卡影印1份、個人戶籍謄本1份,並簽署個人承諾書、切結書、繳交體檢報告正本。
3.報到時除個人衣物、寢具、盥洗用具、個人用小電風扇、一套外出正式服裝、運動鞋、休閒服,請勿攜帶貴重物品,本家不負保管或遺失的責任。
4. 戒治者接受為期一年半的福音戒癮歷程,並需付保證金壹萬元,不定期、不定額自由奉獻,支持本家戒治事工(中途離開或破壞本家規定或物品,則將沒收之。若完成一年半戒癮歷程,將歸還保證金)。
5. 本家為非營利機構,為了維護戒治生活及戒治者的安全,特定以下守則,請在申請前詳細閱讀了解,並且願意遵守才得以獲准申請。
(1)準時參與本家的日常作息,在崇拜、研讀聖經、個人靈修時需保持安靜。
(2)接受工作人員指派的工作且盡力完成,每個人都有責任維持本家的整潔和秩序。
(3)對於本家的水電、瓦斯及日常用品均應節約使用。若有物品損壞,必須立即報告。
(4)本家禁止抽菸、飲酒、嚼檳榔、吸毒、賭博、打架和使用粗俗猥褻的言語。
(5)本家為團體生活(即治療性社區),所以不得擅自離開。入本家一個月後才可接聽電話、會客,所有對外行為都需事先與工作人員聯絡並在場陪同才得以獲准。
(6)若違反本守則規定事項,或危害本家及他人情事者,必須按其情節輕重,接受公開責備、認錯、沒收保證金或強制離開本家的處罰。
郵政劃撥:42059796.戶名:財團法人屏東縣私立基督教沐恩之家
『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』哥林多後書 5:17 -聖經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新 進 學 員 家 屬 須 知
1. 新進學員報到時需繳交:身分證正本、重大傷病或殘障手冊、戶籍謄本、駕照、健保卡、二吋照片三張、體檢報告。
2. 新進學員住村第一週為身體適應期,必須每天二十四小時待在適應室中不可離開,有資深學員或同工陪伴並提供飲食,並協助渡過戒斷症狀的時期。
3. 新進學員若有攜帶任何違禁物品一律沒收,其他物品(如治療用藥、保健食品等)皆由同工代為保管,依規定處理。
4. 新進學員住村第一個月嚴禁接聽或打電話,若有來電詢問住村狀況或任何急事需打電話,皆由同工代為轉達或處理。
5. 新進學員住村第一個月暫緩會客,滿一個月後准許家屬(三等親以內)會客,會客人數不得超過5人,會客時間為:每星期日下午3:00~5:00(每位會客時間1小時),申請時間為:每星期一~星期五下午4:00之前截止。申請電話:08-7785560屏東伯特利輔導所、07-6651703旗山輔導所、08-7786008多加輔導所(女性戒治)
6. 新進學員若已結婚,並在住村後仍維持正常婚姻關係,則配偶可在滿三個月後向各輔導所提出家庭留宿申請,准允後於週六下午4:30入村、週日下午離村。
7. 家屬會客時嚴禁吸煙或有任何剛飲用酒精後之言行。對於當下在外有在使用違禁成癮物質之家屬,本家拒絕任何形式之會客。
8. 家屬會客時嚴禁交予學員任何煙、酒或藥物(含保健食品、補身飲品、藥丸等)、煙火刀械或金錢,若有必要,則必須交由同工處理。若有違規,一經查獲,必依規定處置,並考慮個案暫停開放會客。
9. 住村學員每個月零用金使用額度原則上為新台幣3000元,但考慮新進學員第一個月的日常用品所需,可增加至4000元,家屬可參酌匯寄。所有零用金由家屬交予或匯寄後,皆交由主任或指定同工統一保管,並隨時接受學員查詢個人餘額。
10. 以上注意事項,敬請家屬務必配合遵守,共同協助染上毒/酒癮之親人早日走出健康、平安的人生。若有任何異動,則將隨時修訂。
11. 家屬若有任何詢問,請利用本家電話(07)723-0595#17。
沐 恩 之 家.TEL:07-7230595.FAX:07-7230601